
新华社记者2月1日从财政部获悉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称,自实施之日起一年内 公告发布后,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编码(1210、9610、9710、9810),因商品滞销或退货,自发货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回的商品(不含食品) 出口日期可实现“零税负”回归。
近年来,随着跨境电商贸易机制的逐步完善和国际物流网络的不断疏通, 我国跨境电商渠道拓展步伐加快,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通过该渠道实现了“买全球,卖全球”。
业内人士分析,部分跨境电商出口产品可能滞销或退换货。 这些产品大部分由境外企业通过促销、转售或销毁等方式进行加工,但仍有少量产品需要退回国内。
此次出台的政策旨在减轻这些出口退回商品的税收负担。 根据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回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》,符合条件的退回商品可免征进口关税,进口 增值税、消费税; 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,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,按照内销货物退回的有关税收规定执行。
根据现行规定,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,进口货物应缴纳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、 消费税。 此次出台政策有利于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货成本,稳定企业出口预期,支持跨境电商、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 .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。
该政策将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节省大量退货运费,减少企业后顾之忧,为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注入信心。
湖南智美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、董事长张浩义说。
在具体操作方面,根据公告,企业在申请进口免税时 等手续,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 对偷税漏税、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,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。
“这一政策无疑会促进跨境电商行业更好的发展。”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徐广建表示,推动政策落地,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,跨境电商企业也需要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。 严格按照政策法规,依法享受税收优惠。
近年来,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,财政部出台多项举措。
2022年2月,财政部等八部门宣布,自2022年3月1日起,优化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,滑雪等29项 设备将被添加。 对于消费需求旺盛的产品,新品一经推出便受到消费者的青睐。 同时,对清单附注中的部分监管要求进行了调整,以更好地与相关国际公约和进口管理措施相衔接,为相关商品的进口提供便利。
在徐光建看来,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优化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的政策,以及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收政策。 跨境电商出口退税,充分考虑了跨境电商企业的诉求和利益,促进了我国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完善。
来源 | 新华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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